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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还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雇

还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无故解雇 我们单位昨天无故通知我被解雇了,之前没有一点征兆,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因为我这个月早上迟到了一个小时,我们八点上班,我的手机不巧那晚半夜没电自动关机了,所以早上闹钟没响,我一醒来已经八点过了,就马上给单位打电话,把情况说了一下,然后就马上往单位赶,是九点到的,就因为这样,单位说我那一小时给我按旷工一天算,然后旷工一天说要扣三倍工资,我有异议,就跟他讲,这样的处理不合理,他说这是公司规定,然后紧接着就说单位不需要我这样的员工,我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收了我的钥匙。

还有就是前一天我下班以后,打卡机不知道怎么就坏了,第二天我一上班就问我,我说我下班打卡的时候还是好的,我真的不知道,结果我们一起上班的都被扣了钱,说是赔偿打卡机。我想问下这样时候合理
当初我进单位的时候,因为学历证明在老家放着也有用,所以没向单位出具学历证明,这点我还没入职的时候就做了说明,当时进单位可能也就一周多点的时间,校长就找我谈话,说要让我当教务主任,当时还在试用期,连合同都没签,让我赶紧签合同,说要不不好向大家宣布,签合同的时候,我们的办公室主任就给我按普通员工签的,完了以后我就被升职了,合同也一直就没有修改,但发工资的时候就一直按主任的工资再发,工作期间也没有什么失误,然后就昨天突然的就告诉我明天不用来上班了,而且告诉我这个决定的,也不是我们的校长,是刚来我们单位不久的什么校务主任,因为校长年纪大,一般不来单位,这个校务主任,我们原来也没这个部门,是校长授的这个头衔,他说是校长就是这个意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欢欢0763(北京-海淀区)
提问时间:2011-10-3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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