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您好 我们是山东淄博生产除尘设备的厂家,去年接到山东潍坊恒德纸业业务

您好 我们是山东淄博生产除尘设备的厂家,去年接到山东潍坊恒德纸业业务 您好 我们是山东淄博生产除尘设备的厂家,去年接到山东潍坊恒德纸业业务,为他们生产安装除尘器,根据合同,总款26万,前期支付16万,剩余10万设备完成试运行检测合格后结清,该厂当时定制设备为温度150度布袋,但实际温度为260度,而且当时承认自己工人操作不当,进入明火造成布袋烧毁,需要我厂进行维修,维修费用总共10万元,协商该厂承担费用6万元,维修完成后6万元已经结清,至此该厂欠我厂为10万元,设备已正常运行,该厂打电话通知我厂可以检测,合格后一次性结清货款,要我厂法人代表带领两名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测,但是到达该厂后该厂人员拒不履行合同,明明设备正在运行却谎称设备再次烧毁,拒绝工作人员检测并想扣留环保局工作人员检测设备,将我公司法人及车辆扣留,威胁我公司法人,强迫我公司法人立下明显有失公平的字据,称退换货款26万,设备留着该厂使用,并召集社会人员胁迫我公司法人取走银行卡现金后才让我公司法人离开,车辆扣留,我公司法人离开后已报警,现在该厂拿着逼迫写下的欠条将我厂起诉,由于邮电局通知我厂法人领传票时我厂法人在外地出差,等回来时传票又被邮电局退回,法庭按缺席审理并判决了,请问该怎么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6-04-18 13:03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