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伤赔偿

因工伤残生命垂危我该找谁承担责任

因工伤残生命垂危我该找谁承担责任 2010年5月12日,我与同乡15名务工人员一起赴蒙古国从事建筑业务工.同年9月3日下午两时许,我与同组员工岑学建,蔡 三人被公司安排在蒙古国乌兰巴托市第十一小区十字路口的工地上,拆卸一排严重裂缝的危墙。拆墙过程中,三人当场被砸,造成了一死二重伤的重大安全事故。经申请司法伤残鉴定机构鉴定,被确定为贰级伤残,且需要贰级护理依赖。本人三次住院的医疗费用,约四十余万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Ur5196()
提问时间:2011-10-30 08:1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