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劳动纠纷

湖南: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湖南: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本人97年入伍参军,2005年年低退伍,属于城镇兵,带安置卡。2006年到2009年缴了养老保险,2010年缴了3个月,2011年到2015年缴了养老保险,2015年县里安置加工作,但是人事局核算工资的时候说我2010年沒缴养老保险,不给计算我这一年的工龄,把我参加工作时间推后了一年,写到了98年,人事局是不是不能写98年参加工作,因为我的档案上是97年参加工作的,中间虽然差9个月没缴,是不是应该在工资单上写97年参加工作的?人事局这样做是对的吗?符合规定吗?如果我补缴了2010年的9个月养老保险后算不算工龄?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急需相关的文件,知道的告诉我下,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hh300……(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6-04-17 19:18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