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湖南: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湖南:对于参加工作时间的问题与补缴养老保险的问题。 本人97年入伍参军,2005年年低退伍,属于城镇兵,带安置卡。2006年到2009年缴了养老保险,2010年缴了3个月,2011年到2015年缴了养老保险,2015年县里安置加工作,但是人事局核算工资的时候说我2010年沒缴养老保险,不给计算我这一年的工龄,把我参加工作时间推后了一年,写到了98年,人事局是不是不能写98年参加工作,因为我的档案上是97年参加工作的,中间虽然差9个月没缴,是不是应该在工资单上写97年参加工作的?人事局这样做是对的吗?符合规定吗?如果我补缴了2010年的9个月养老保险后算不算工龄?有相关的文件规定吗?急需相关的文件,知道的告诉我下,不胜感激。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yhh300……(湖南-怀化)
提问时间:2016-04-17 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