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离婚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问题 因感情破裂,夫妻感情无法维持,现打算离婚。与15年3月份登记,15年8月份育有一子,小孩现8月龄,女方在广州民营机构上班,合同工,月薪三千五左右,租房住(房租650元),男方在惠州事业单位上班,正式工,月薪四千五左右(含住房公积金),现供着一套房子(月供3200元左右)。无其他经济来源。协议不一致,如果离婚的话,孩子抚养权归哪一方的几率大一点,如果归女方,可以要求男方付抚养费吗?如果可以,抚养费可以按什么标准要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35703……(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6-04-17 14:54
已有0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