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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三次罚款之后,2011年10月接通知给了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怎么办?

计划生育三次罚款之后,2011年10月接通知给了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怎么办? 我俩是事业单位职工,农村的,考虑到老人抚养问题,9年后生二胎,2008年交了两次罚款,2009年又交了一次,共交了三次罚款,今年2011年,好像隔两年又要交罚款,我们这罚款数量不等,按年段划分,好像隔两年划分政策随时都会改变,这合法吗?谁来管计生部门?有律师说咨询计生部门,好像他们口气是一致的,什么按规定罚差远了,我们这工资1400多元,之前我已交了将近1万,2011年10月26日接通知给了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上写收到决定书30日内交款6万多元,超过期限交千分之二滞纳金,仍不交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首先谢谢您之前给我的回答,您说不合法,但他们又这么做,这是不是知法犯法?谁来规范计生部门,我们这好像太乱了,急求您的公正的回答!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angqm……(河南-鹤壁)
提问时间:2011-10-28 22:0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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