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三次罚款之后,2011年10月接通知给了个《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怎么办?
对计生部门的决定书不服可尽快向其上级计生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河南省规定的是要分别征收男女双方社会抚养费的,而且数额也比较大。同时你们是事业单位职工,还有可能要受到行政处分。
你可以参考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细则:
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从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按照国务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规定征收男女双方的社会抚养费:
(一)不符合本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三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二)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三个以上子女的,每多生育一个子女,分别按男方和女方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六倍征收社会抚养费;个人实际收入高于所在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一倍以上的,按其实际收入的六倍计征社会抚养费。
违法收养子女的,按前款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