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被人打伤 经调解无效 对方不支付受害人医药费
被人打伤 经调解无效 对方不支付受害人医药费 因我女儿[两岁半]见别人小孩吃藕 哭着要 我想就去邻居家找一个。于是就到邻居家问,是你家的藕吗我女哭着要吃来找一个,说完我又觉得不好意思就转身走了。刚走到门口就听见那女人骂人男人也在骂我觉得委屈 回来后我气得哭我老公就去他家问一下原因 刚好跟那男人说得激烈在无防备的情况下那女人就从后面打了我老公 转身就拿凳子打同时那男人也就动手了 在被旁人拉开后 那男人就到我门市上甩东西 就又打了起来我老工一直在让他 因为对方是在半年前挖煤炭把脚打断了钢扳还没取 没想到两口子就仗着脚又问题 两个打一个还专打下身 最后在我家门口把我老公打晕了 经检查右眼睛受挫伤玻璃体充血 眼底出血 身上脸上多处抓伤 我老公在医院用了4600元 最后经调解‘他说一分钱不给你想怎样我随时奉陪,派出所说只有打官司了 派出所还叫双方签了一份都不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 当时我想追究对方的行政责任但派出所说,要抓的话双方都抓但对方是跛脚只抓一个 但是案底在派出所以后对子女工作有影响,所以我就放弃了 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谢谢你们帮我出一下对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33509……(四川-内江)
提问时间:2011-10-28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