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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于今年3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广州北二环被一辆深圳牌小轿车追尾,报警处理结果,对方负全责

我车于今年3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广州北二环被一辆深圳牌小轿车追尾,报警处理结果,对方负全责 我车于今年3月27日下午四时许在广州北二环被一辆深圳牌小轿车追尾,报警处理结果,对方负全责。对方也报保险。经协商,我方回东莞4S店维修。维修后费用为5214元。对方用各种理由不肯付款,最强烈的要求是:我方先寄发票,他去保险公司报帐后再付款。我方觉得赔款没到先給发票不合理,所以拒绝。对方以此为借口不还款。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4-16 09:26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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