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如何才能执行返还?
房屋如何才能执行返还? 在09年4月终审判决中,有一套房屋被法院判定对方返还于我。由于对方不履行判决,我在一审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对方躲避不领取法院送达的执行书,我于8月6日在法制日报中公告送达给对方。现在2个月的时间过去了,法院还没有给我执行,我去找执行法官,法官告诉我判决书上面写的是“将宅院及房屋所有权证返还”,而没有说是强制迁出,还有就是找不到对方,所以没有办法执行下去了。
我想咨询一下各位律师,法官所说的宅院返还和强制迁出不是同一个意思吗?他不迁出的话怎么能返还我房屋?我是否可以要求执行法官对对方执行强制迁出?我的房屋涉及到开发,周围的房屋都已经拆掉了,就剩其独一院子了,我也不知道里面是否有东西,但确定里面没有人居住,早已经断电断水了。我是否有什么法律依据来要求法院对对方强制迁出来返还我房屋?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lxjzbz(河北)
提问时间:2009-10-25 0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