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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后,及时用数码相机拍摄后,能做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吗?

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后,及时用数码相机拍摄后,能做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吗? 我时常在网上用邮箱发送设计方案,不知道用电子邮箱发送文件后,用数码相机及时拍摄后的数码照片,能做为以后维权的有效证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罗丹198(陕西-咸阳)
提问时间:2011-10-28 08: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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