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房产商不具备交房条件
房产商不具备交房条件 您好:我是海盐海盈华庭二期19幢103室的业主。本人于2010年4月10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购房时,我们观看了销售厅中的模型图,同时从导购员的介绍中,对最前面的19幢比较满意。理由有三:一、办公用房与本幢楼隔开21公尺,不影响光照;二、房子前有健身材地;有草坪,方便锻炼和休闲;三、有地下车库,进出方便。一年多过去了,已到了房屋交付的日期,但我们发现:19幢前五公尺外是一堵围墙,前面是一农户的房屋以及三四层楼高的水彬树。其围墙是倾斜的,东窄,西宽,我103室的阳台与围墙的距离不到三米,楼房前的人行通一半被围墙挡住了。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19幢多家住户跟开发商交涉:我们认为小区配套的设施不完善,交付条件不成熟;由于钉子户的存在,小区的基础设施等都还没有完工。可他们就按合同中规定的日期(10月31日)匆匆交房。他们推诿说无力解决(还骗我们说将有三期工程)他们拿不下钉子户,我们等待结果也是遥遥无期……
陈律师,我们辛辛苦苦攒钱,就是想改善一下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可如今,我们花钱受气,花钱买罪受。陈律师,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走怎样的途径为好,谢谢您在百忙之中能为我们指点迷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jxxcy……(浙江-嘉兴)
提问时间:2011-10-27 22: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