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刑事辩护

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在法律上是否能够互相替代

这种情况的法律关系在法律上是否能够互相替代 米厂:是粮食公司和私人合资创办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 独立核算。由私人负责经营。
1:请问:在法律上 粮食公司能否替代米厂起诉我?
我请粮食公司的经理出面向米厂打招呼,05年5月21日在米厂借了十万元。我写的借条,米厂的厂长签字同意后由出纳给钱我。后因故未能还上,说明了原因。现在检察院以我是借的粮食公司的公款为由起诉我挪用公款罪,09年1月9日钱还请了。法院不问原因 支持检察院的起诉,判我挪用公款罪成立。
2:请问:在法律上 我的合同日期哪一天是有效的?
我原来是粮食公司的职工,05年4月25日买断,先签解清劳动关系合同后领取风险金 工资 补偿款,合同上的日期公司统一签的是6月30日,粮食局规定的改革最后期限,所有人无论是前后什么时间买断的都得签这个日期。后有人吵了又发了7 月8月的生活费。
我的电话  076921568615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14955……(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09-10-24 09:3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