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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转让
房屋的转让 20几年前父亲因为借姑姑的几千块钱,所以就将自家的房子让给姑姑住,当是因为无力还钱 所以口头约定将房子装给姑姑,没有办理任何手续,请问现在房子是应该属于父亲还是属于姑姑,借得钱应该可以按照租房租金抵消吗
问题状态:
已过期
提问人:JiaHL1……(山西-吕梁)
提问时间:2011-10-27 17:23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孙新律师
2011-10-27 17:48
你好!如果房子没有办理过户的话,支付欠款后可以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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