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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关系

解除同居关系 我姓许(男)今年三月份与周某(女)在媒人的见证下相亲后双方欲确定婚关系,且给予女方大概三万元的彩礼,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也没有订婚仪式便开始同居至今,同居期间所有开销由我支付。双方性格实在不合,我欲解除同居关系,但同居期间女方做过一次人流,经查现在又怀孕了,如果我要解除同居关系的话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吗?女方可否基于人流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my5840(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10-27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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