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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员不通知本人,导致包裹被别人签收,东西丢了

快递员不通知本人,导致包裹被别人签收,东西丢了 你好,我前天在网上查到物流信息,说快件到达本地派送,等到下午5点,没有送来,我就自己去快递公司自取,她们告知我,打电话给快递员,他告诉我已经找到我的门牌号签收了,那个是我房东的门牌号,我租他的另外一套房子,没有门派,然后下午6点我打电话找快递公司给我查件,签署名称,是房东的儿媳妇,晚上我妈妈去取的,我去上课,10点到家,拆开快递,发现,其中一只晚霜的盒子,里面呗掏空,盒子丢在里面,同时还少了一只眼霜,发现盒子是从下面被打开又粘上的。损失价值1200,快递员没有通知我取件也没有经过我同意授权别人代签,请问一下,这个责任怎么划分呢?她们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她们说只愿意按照5倍的运费赔偿,请律师帮忙解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杂毛兔子(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1-10-27 16:0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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