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9年工作两年后2011公司才给交保险,公司可以给补交么?补交保险是从2009年算起么?
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我的补充: 2011-10-27 14:47
补缴保险是从实际参加工作计算,09年开始。
你现在主动离职没有补偿,只能要求补缴保险。
你好,从2009年入职补缴。
你自己辞职,不能得到补偿。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