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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事属于什么行为 截至本函发送之日,你在我行现有个人信用卡欠款¥4422
我这个事属于什么行为 截至本函发送之日,你在我行现有个人信用卡欠款¥4422 我这个事属于什么行为
截至本函发送之日,你在我行现有个人信用卡欠款¥4422.72/$0.00(以上未包括特约商店尚未送交本行的消费账款、未付剩余分期账款及其手续费、表外利息和表外滞纳金),经我行多次催收,仍拒不还款,足见你逃避履行债务之恶意。
我行现已掌握足够证据证明你存在明知无偿还能力仍恶意预借现金、刷卡消费等欺诈行为。将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详见附表)的规定向你户籍地及长期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并追究刑事责任。
我行特此提醒:限你于明天17点前速缴欠款共计人民币¥4422.72/$0.00,并将收据传真至我行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锦州)
提问时间:2016-04-14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