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房产纠纷

要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

要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 本人今年18岁在重庆租了一套房子,是合租房,但是那个房子的主人非原来房子的主人,现在那个房子的主人家是跟我们合租的其中一家,每次收房租的时候都是他们来收,收了之后说是要给原来的主人,这个房子也是他们租给我的,我在今年的六月一号签的合同,要住满一年,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我说了,没什么特殊情况我是会搬家的,现在我想搬走了,房子现在的主人就跟我说要找到下家来住,他们才可以把押金及其他的费用退还给我,他们昨天又说原来房子的主人要我们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了,昨天上我们打电话发生了争执,我现在的情况就是我等于十月跟十一月我那个房子都没住人,为什么还要在收取我的租金,为什么不能退还我的押金及其他的费用,房子现在的主人还说什么我走了,没人住这个房子他们就会损失?我真的没搞明白他们损失个什么东西。。。谢谢好心人帮我解答。或者是告诉帮助我的方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艳艳(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1-10-27 12:03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