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要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
要怎么解决才是最好的。 本人今年18岁在重庆租了一套房子,是合租房,但是那个房子的主人非原来房子的主人,现在那个房子的主人家是跟我们合租的其中一家,每次收房租的时候都是他们来收,收了之后说是要给原来的主人,这个房子也是他们租给我的,我在今年的六月一号签的合同,要住满一年,但是在签合同的时候我说了,没什么特殊情况我是会搬家的,现在我想搬走了,房子现在的主人就跟我说要找到下家来住,他们才可以把押金及其他的费用退还给我,他们昨天又说原来房子的主人要我们交下个季度的房租了,昨天上我们打电话发生了争执,我现在的情况就是我等于十月跟十一月我那个房子都没住人,为什么还要在收取我的租金,为什么不能退还我的押金及其他的费用,房子现在的主人还说什么我走了,没人住这个房子他们就会损失?我真的没搞明白他们损失个什么东西。。。谢谢好心人帮我解答。或者是告诉帮助我的方法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陈艳艳(重庆-九龙坡)
提问时间:2011-10-27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