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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地界纠纷

宅基地地界纠纷 50多年前因政府征收,我家与邻家张XX搬迁后共修建2层木房一栋,当时老人们签了协议,协议上说明上板壁归我家、下板壁归他家,柱头一家一根,剩下的归政府,并且房产证上表明的界址也是:上板壁我家,下板壁他家。 我家拿的协议为副本,正本在张XX手上,但是他不拿出来。
现我家要建新房,所以将上板壁和自己属于自己的那根柱头都让给了他家。准备齐柱头动工。张XX不同意 要我给再他让一尺宽的地方,由于双方有纠纷,所以双方都没有土地证。
所以我家就找过政府 国土局 等等调解,都调解不了,于是到法院民庭,想通过法院判决,但法院说这是私人与私人的地界纠纷 要政府解决,但是政府解决不了啊 他们说自己只有调解的权利,调了几次也调解不了 他们也没办法。
我现不知如何解决 请律师指点。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808833……(湖南-湘西)
提问时间:2009-10-23 17:4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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