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有外遇,感情破裂,总是赶我走,不让在家呆,孩子两个月,民政局不给离
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提供证明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院有可能判离婚,根据具体案情来判定。
起诉,要求少分或是不分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