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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1991单位内部职工两夫妻按工龄、双职工等条件并交集资款4000元福利分房(面积28平方米)后,由父母作主借给外单位的妹夫两夫妻免费居住,无任何租赁手续,该单位从哥哥工资中扣除房屋租赁费及水电费十多年后,2002年由妹夫出资17000多元将房屋买下。该单位给予的房产证是哥哥的名子。父母去世后,兄妹发生房屋产权纠纷案。律师认为房屋产权仍属于哥哥所有,法官认为房屋产权属于妹夫所有。请问:房屋产权应当属于谁所有?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 孙书美 2011.10.26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uguan……(陕西)
提问时间:2011-10-26 1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