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辞职后单位扣除工资,扣除档案怎么办?
辞职后单位扣除工资,扣除档案怎么办? 您好!我在海口的一家私人医院(属于港台合资的)工作了三个月,2011年7月份-8
月份是试用期,8月4日与该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4年,合同上没有提到违
约金之类的。但签了合同之后,医院还要求我们在一张欠款条上签字,内容大概是:
在该医院工作至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证之后,还要在医院继续工作两年,如果提前离开
要上交8000元的培训费。9月份我继续在该医院工作,领到了9月份的工资。但由于某
些个人原因,要离开海口,于是2011年10月25日提出辞职,可是该院的人事部说不给
我发10月份的工资,要把我10月份的工资(1600元)作为8000元培训费中的一部分抵偿,以后我还要再交6400元培训费给该医院,医院才可以调动我的档案出来。其实该
医院没有托管档案的能力,是以该医院的名义由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托管,该医院
的人事部说以后我的档案的调动也要经过他们才可以调动,要经过他们,那我必须上
交6400元的培训他们才给予办理。请问该医院给我们签的那张欠款条合法吗?该院给
我们的培训只是基本的上岗培训,需要交那么贵的培训费吗?我辞职后档案调动一定
要经过该院的同意吗?该院应该扣除我10月份的工资吗?
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jscr(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1-10-26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