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期间电器损坏应由谁买单?
人为损坏的,应当由承租人负责。
如果你们租赁合同中有关于电器维修的约定,就按照双方合同执行。如果是设备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由生产商或者销售商修理解决,如果是人为的,由损害者负责维修。
不知道对于物件的损害你们双方是否有明确的约定
由谁买单要看机顶盒损坏的原因而定。如果是因为你使用不当,你有赔偿的义务。如果是因为电压或者机顶盒本身的质量问题等其他不可归咎于你的原因,那么房东有义务维修好。
您必须分清损坏的原因,不能一概认定由谁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合同法》第219条的规定只有在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才能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只有在租赁物是承租人“给弄坏”的情况下才能承担赔偿责任。
应该由使用者承担责任。
去修修看,如果是质量问题,当然是你找生产商或者销售者的责任,如果不在保修责任内,你承担责任,如果是自然消耗导致的,也应该你承担,如果是属于使用不当等认为原因则由承租方承担。
非人为损坏,由房东负责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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