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
受害人是否有权利知道案件进度?可不可以跟已经抓到的犯罪嫌疑人见面?
受害人是否有权利知道案件进度?可不可以跟已经抓到的犯罪嫌疑人见面? 我的案件是这样的:地点牙克石,时间:去年4月份17号,事情经过:王某在网上联系我说他手上有货,之后要求我们直接打款,但是我们害怕,所以就到牙克石当面交易,见面后因为他有店面,就放心给他钱,说2天后交货,王某第二天电话关机,我们发现我们上当了,犯罪嫌疑人王某已经骗取钱款154000元,欠条和转账记录截图打印的证据都给了警察,10月底我们到牙克石后跟警察交流后发现王某已经投案自首了。这样的事我尽然不知道。警察这样的事不该告知吗?然后跟说有另外的程序要走,钱款的事还没有确定消息到底是花了还是收回都没有告知。让我们先回去,可知道我们住在哪里啊,在天津,来一次1500多公里。我们因为这个事一年没领工资。我耗不起。请问律师们我是否可以了解关于王某的在看守所还是在家可以了解吧。还有钱款是花了还是最会应该可以通过警察这边了解下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engl……(内蒙古-呼伦贝尔)
提问时间:2011-10-25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