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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性临时工眼睛受伤

口头性临时工眼睛受伤 我公司下属一工地,其中一分包工班聘请一个只工作20天时间的临时工,在工作过程中,灰尘掉进眼睛,当时工人未告知工班及我公司管理人员,在继续上班2天后,工人因眼晴疼痛才向公司反映,送医院后诊断为真菌性眼膜溃疡,请问,这种情况我公司应负责吗?在我公司积极参与治疗的情况下,最后眼晴无法保住,导致单眼全瞎,我公司要负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HX2146()
提问时间:2011-10-2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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