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住房补贴货币化
关于住房补贴货币化 我与1989年进入湖州水泥厂(国营),后该厂在1999年被浙江水泥厂(三狮股份公司)兼并。组建三狮集团。2000年我主动分流到该集团新办得下属子公司杭州三狮有限公司(下简称杭三狮)工作。该公司有四部人组成.1三狮股份公司分流人员,2湖州水泥厂人员,3杭州散装办人员,4当地人员。档案人事关系也调到杭三狮。后杭三狮因经营不善2005年停产。我又分流三狮集团下属企业和德三狮至今,该厂人员来源1股份公司2杭三狮3当地人员。而我的人事档案一直保留在杭三狮。2009年三狮集团下属各子公司陆续被南方集团兼并,杭三狮在5月份将我的人事档案转到和德三狮。6月份杭三狮工龄买断(分流人员未参与买断)。现在三狮集团对原股份公司(该厂也被南方集团兼并)1999年1月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发放住房货币化补贴,包括股份公司分流人员。而我也要求享受该政策被拒绝。说只针对原股份公司人员叫我去找原单位湖州水泥厂。但是该厂与2006年倒闭关停,现在的单位人员基本是原股份公司分流出来的现在我该怎么办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sssun……(浙江-湖州)
提问时间:2011-10-25 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