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结婚两年生一女儿女方在家被男方歧视,不把当家人对待,一直冷落女方
这是可以要求按照过错来承担赔偿的
您好,您可以和对方就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协商解决不了可以提起诉讼。离婚是没有损害赔偿的,如果您在婚姻存续期间对子女,老人以及协助男方工作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条 【补偿】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你好,离婚可以要求分割共同财产并争夺孩子抚养权,主张精神损失费需要证据而且法院也不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