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问题的咨询
关于没签劳动合同问题的咨询 我是2011年6月底,从南京师范大学毕业的,由于毕业之前没有去公司实习过,因此三方协议并没有签署,因而学校就没有发报到证给我。2011年8月1号我进了现在这家公司,公司收走了我的毕业生推荐表,并在三方协议上签署了工作年限是2年,试用期2个月,但是并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还把三方协议全部收走,对我说他们会把学校留存的那一联寄回学校,帮我换报到证,并把档案调入南京的总公司。现在将近三个月过去了,人事部却来问我为什么没有交报到证?劳动合同到现在也不给我签,社保和公积金也不给我交,并且公司经常要求加班,法定节假日也要加班,不给加班费,公司制度天天在变化。鉴于此,我决定于2011年11月1日离职。现在有如下几个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问题有点多,还请各位律师耐心看完,万分感谢!!!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18条,我能否写个辞职通知,并在2011年11月1日上午交给人事部后,立马走人?
2.根据社会保险法第6条,我能否要求公司补交9月份和10月份的社保和公积金?具体金额是多少?是补交给社保局还是补发给我?(公司还没给我办理社保)
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9.1-10.31这两个月的双倍工资?这里的工资是基本工资还是总工资的平均值?(我的工资由基本工资和提成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试用期1500,转正后1800,提成平均100左右,那么双倍工资的具体金额是多少?)
4.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劳动合同法第47条,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是多少?
5.公司在10.1和10.2要求我加班,后来在10月12、13号给予调休,根据劳动法第44条,貌似法定节假日不能调休啊,那么我能否要求公司支付10.1和10.2的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具体费用是怎么算的?
6.公司应该在多少天之内解决我的上述要求,否则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频伽衍空(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1-10-25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