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 一家投资管理公司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去年11月合同到期,ll月份利息及本金至今未给,春节前给了1万元。集资的钱用于另一家公司三方签的有合同。目前投资公司己从工商局注册信息中不存在了,另一家在与我们签了合同后将厂房抵压别人了,而且从工商局和土地局未查出厂房以及设备信息。我现在该以何种方式讨要我的资金。我方本资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湖北)
提问时间:2016-04-11 21:17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