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我在工厂里上班。但还没有签过合同什么的。现在工作当中受伤了 厂里有没有责任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可以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劳动仲裁。
自己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
建议您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