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债务追讨

未经允许损坏他人物品

未经允许损坏他人物品 在学校,非上课时间,老师没收手机。索要时发生争执,未经过同学以及同学家长允许,及损坏手机,并且当着众多同学的面,辱骂该生,语言难以入耳。
       事后表示“你们找校长有什么用,看是校长要你还是要我。”
       并不予以赔偿。
       在此之前,曾多次摔同学手机,均不赔偿。

       此事应该如何解决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ende……(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6-04-11 15:1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