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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工作至今一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我工作至今一年,一直没签劳动合同 我自2008年3月与一单位工作至今,当时约定试用期3个月期满后,之前承诺每个月工资是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0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单位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各项保险与公积金。如果我现在想离职,单位付给我的双倍工资是额外补偿还是算上之前发过的工资,是不是同时也可以要求补缴保险等费用?试用期结束后,我们的工作报酬完全由绩效工资组成,一直没有基本工资,要求的双倍工资是否应该算上基本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据就是我在工作时候所写文章,上面具有署名,是否能作为有效证据提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49001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09-10-21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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