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分居三年,有一个孩子现在五岁多,孩子一直跟着我在湖南生活
可以的,建议尽早起诉离婚
你好,一般可以要求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您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并要求平均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可以起诉要求离婚,并分割房产。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视为感情破裂。 2、如果对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孩子到成年的生活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