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农村财产分配

农村财产分配 我居农村,由于农村土地承包法律的关系,嫁人夫家时未分到土地,现夫已亡,育有二女,尚未成年。父母年老仍在,因我无力养老,夫家哥主动提出赡养。夫家哥已参加工作退出土地转出户籍为城镇居民,其土地仍由原家庭向村社有偿转包耕种,夫家其余姐妹出嫁时由父母口头分配了土地带走供耕种。本来房屋、土地已由父母口头作了简单分配指认可是未立字据,现面临白鹤滩电站移民,夫家哥要求拥有其原承包土地、平分农村房屋和其余土地,其将农村房屋、宅基地和土地视为父母财产进行分配合法吗?依法应怎样处置?父母应怎样赡养?急待答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陈远永(云南-昭通)
提问时间:2011-10-24 15:5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