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帮我好吗?(急)
小孩户籍应跟随父母一方,到公安户籍科信访可解决
属于同居关系
孩子的户口只要是合法迁移就行。至于你要求的赔偿责任应该于法无据。
你好,还在在哪方落户,你们可以协商。他不能把孩子入户到跟孩子不相干的人的名下,除非孩子被收养。
你不能要求他给与赔偿,因为你们不是夫妻。
你们之间属于同居关系而不是婚姻关系,小孩可以随父母一方落户,任何一方均有抚养孩子的义务。
你们没有登记应视为同居关系,如果诉讼,两周岁以内的小孩一般判归女方抚养,对方要支付抚养费。你们的财产按共同共有财产分割,而不是按夫妻共有财产分割。你无权要求对方赔偿。
不存在婚姻关系。
东莞律师解答如下:
你们属于同居关系,可要求他支付小孩的抚养费。
本律师为东莞市妇女维权站志愿者,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
具体如何操作可咨询:13925797108 程律师(男)
13925728984 或QQ 1146059726 郑律师(女)
你们只算是同居关系,你不能要求赔偿。
你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现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他,要求他支付小孩子的抚养费。
如帮帮助,可来人来电:15815451925(惠州) QQ:10220158
你们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一般只能就财产分割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父母是孩子监护人,现法律规定,子女户口可随父母任何一方都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