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工程建筑

物业维修基金 问题

物业维修基金 问题 我2010年买的期房2011年十月交房。交房时让我交物业维修基金。按2010年国家规定房款的2.5%交物业维修基金.我感觉不合理,因为是2011年交房应该按2011年国家新规定的多层每平按85元交维修基金。高层按每平125元交维修基金。请问一下律师我应该按那个标准交.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梁光(吉林-长春)
提问时间:2011-10-24 11:27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