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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生前以房产证抵押借款,可以用他人的欠款抵消吗?

父亲生前以房产证抵押借款,可以用他人的欠款抵消吗? 父亲生前已房产证抵押借款用于经营,本金十万,出具了含利息的借据十三万多(没注明利息】。四年后,由我弟弟代笔,出具了含利息十六万多欠据。现在,借款人起诉我母亲及我们兄妹。请问:可以向法院申请他人欠我父亲的欠款【包括以判决未执行的】清偿吗?或者追加欠我父亲款的人为被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yo1828(吉林-吉林)
提问时间:2011-10-24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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