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2002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2011年被抓捕归案,请问民事赔偿应适用哪年的标准
2002年发生的交通事故,肇事人逃逸,2011年被抓捕归案,请问民事赔偿应适用哪年的标准 2002年甲骑车将乙撞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救死亡,甲为逃避责任后逃逸,乙的家属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公安机关确定甲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乙的家属一直向公安机关催案,公安机关于今年通过上网追逃,将甲抓捕归案,现在涉及到民事赔偿,请问:应适用2002年的赔偿标准,还是2011年的标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周加勤(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1-10-23 2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