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征地补偿问题
征地补偿问题 国家修公路征用了村里部份农户土地,本村组长在集体荒地里盖了临时商用房,据说已办过临时商用房使用证,共250多平米,国家修公路征用了这块地,土地补偿款补到集体,但组长说地是他家的宒基地,应补到他本人,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的情况下,组长伙同几个村民代表决议将土地补偿款补到他本人,共900多平米“宅基地,”比实际临时商用房面面积多出一倍,多出部份是利用职务之便,仗量集体荒地得到的,按九万元一亩补偿,组长共得到十多万元补偿款,村民代表大多是他的亲戚、朋友,也都获得类似的补偿,很多村民都觉得不合理,但都敢怒不敢言,这合法吗?算不算冒领土地补偿款?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tW4902(云南-玉溪)
提问时间:2011-10-23 1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