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欠了一大比货款妻子并不知情有义务代为偿还吗
妻子有义务偿还,会被起诉。
关键是看你老公借钱的用处。
如果是用于家庭生活、用于经营生意(经营生意所得用于家庭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有义务偿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7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一、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
二、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按照此规定,妻子如果能够证明,丈夫的欠款其不知情,且独自从事经济活动,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则没有义务代为偿还。
湖南彭铎律师事务所 段律师 18973070911
不知情且不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不用代还。
妻子有偿还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