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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知名财经网站发布外汇保证金开户赠金广告,涉案金额较大,现公司无法联系也无法取款,广告发布者应承担何

某知名财经网站发布外汇保证金开户赠金广告,涉案金额较大,现公司无法联系也无法取款,广告发布者应承担何 投诉、举报到北京工商朝阳分局,已做出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类型: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已废止)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请问:
1、工商局拒绝给我做出维权调解,称是投资类广告不受消法保护是否正当。
2、某网站是广告发布者,为何要引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而不引用《广告法》。
3、如按《广告法》应该有何处理。
4、外汇保证金交易在国内属于非法,发布开户赠金是属于企业文宣广告还是投资类广告,两者有何区别,明知、应知非法仍然发布收费广告,属不属于虚假广告,或者涉嫌广告诈骗,广告发布方有何责任。
5、能否通过法院诉讼,让某网站赔偿我本金以及盈利不能取出的经济损失。
6、开户时间为2015年2月,诉讼有无时效性。
7、我人不在北京如何进行法院诉讼,如何聘请律师,所需费用如何。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c3(北京-朝阳区)
提问时间:2016-04-09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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