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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2015年1月我与爱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内无存款,房子是我父母婚前给我购买并装修(有贷款)

2015年1月我与爱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内无存款,房子是我父母婚前给我购买并装修(有贷款) 2015年1月我与爱人经法院调解离婚。婚内无存款,房子是我父母婚前给我购买并装修(有贷款),归我,我支付爱人3万元(当时未支付)。 四个月后我们又复婚,同时我在换房,房子复婚以后卖出,卖房款贷款购买了新房,双方名字,其中我爱人支付了1万元。余款又买了辆车,我自己的名字。现在又到法院闹离婚。我目前有卖房银行交易记录,可以证明购车房款均为卖房款。请问房子和车子都属于共同财产吗?要均分吗?我父母能主张自己的财产权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新乡)
提问时间:2016-04-09 17:30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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