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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书上同一个人两个姓名

病历书上同一个人两个姓名 我朋友卖的高压锅爆炸伤人,现场无任何爆炸残留物,电高压锅也无任何损坏,请问这种情况经销商负有责任吗?而且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无任何经验,也没有把当时的情况记录下来。在询问情况和伤情时,当事人说只是伤到脸部,就到当地医院看,仅过了1晚当事人就说眼睛痛,上午就又到医院检查,医生检查后说没有伤着眼睛,医生问当事人的姓名她居然说了个假名字,下午当事人就又去医院开了一份真实姓名的医院证明,证明是无角型青光眼,要求我朋友对她眼睛负责,请问这种情况我朋友该负全责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75011……(云南)
提问时间:2011-10-23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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