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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履行利息计算问题

迟延履行利息计算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请问:这里说的金钱义务(债务)是否应包括法律判决的应还的本金和利息?即应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本金、利息相加在一起,作为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起算基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wV5815(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1-10-23 14: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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