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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 请问,我是2006年大学毕业生,在2007年才到一国企公司工作,算是往届毕业生了,我和2007年跟我一起参加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在公司福利上应该一样吗?有没有法律依据?我现在没有别人的每个月300元的住房津贴,公司人劳处答复是:我当年不是应届,不能享受这个待遇。请问这个解释合理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Ot4551(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1-10-23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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