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同纠纷

双方自己以书面形式协议生效吗?

双方自己以书面形式协议生效吗? 1993年我将稻田使用权以书面形式的协议签定转让给同村村民,事隔那么多年了(2008)到现在依然没有将转让的余额付完,村委会和县土地局的使用权还是我的名字,请问这份协议生效吗?
补充:协议是1993年签的,但是在1998年重新分土地时村里的土地承包权依然是我的名字那么这份也同样生效吗?那么如果要求对方支付剩余转让款。 这转让款按何年计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btlkn……(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08-10-18 19:38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