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2011年青岛市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如下: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998元 ; 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7531元; 农民人均纯收入 :10550元; 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666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