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为了争取得到安置费,出了假证明,会承担什么责任?
为了争取得到安置费,出了假证明,会承担什么责任? 我妈妈和叔叔结婚8年,我妈妈婚前财产房屋拆迁了,赔付了40个平方,为了多得安置费,我叔叔和妈妈就隐瞒现居所房子(是叔叔婚前财产房屋)在当地居委会开了证明叔叔没房屋的假证明,所以他们夫妻二人都得到安置费,所以购房合同上登记了夫妻二人的名字,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今年7月叔叔癌症走了,现在他女儿想继承这套房子的份额,他应该继承的多少,还有就是,如果不让他继承妈妈婚前财产,推翻假证明的事情,我妈妈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谢谢,告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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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一夜随风(重庆-江北)
提问时间:2011-10-22 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