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杂交水稻种子纯度低于国家标准96%,应该怎样赔偿?
按照损失赔偿。。。。。。。
答:一:根据《种子法》的有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为劣种子:
(1)质量低于国家规定的种用标准;(2)质量低于标签标注指标的;
(3)因变质不能作种子使用的;(4)杂草种子的比率超过规定的;
(5)带有国家规定检疫对象的有害生物的。
二:消费争议解决的途径主要是: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组织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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