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帮朋友借款担保,2015年6月债权人把债权转给了第三方,我朋友重新出具了借据,我毫不知情并
无须你承担了
还要承担担保责任
在担保期限内是要承担的,可以聘请律师代理
不需要你承担了
到现在应该是不需要了,还是建议委托律师进行答辩。 我的补充: 2016-04-08 16:41
不过只针对新出具的借据,如果之前的借款担保没有约定还款时间,你还是要承担之前的担保责任的。
不需要你承担,委托律师代理应诉
你有签名就会有担保责任